兖州区审计局“四聚焦” 全面推进实施绩效审计实施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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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17日,二届兖州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《济宁市兖州区关于在审计项目中全面推行绩效审计的实施办法》,该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完善了预算管理机制,优化公共资金、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配置,提升政府预算管理水平,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。 一、聚焦绩效审计内容范围。对本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情况、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、专项审计(调查)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、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等开展绩效审计,重点关注预算执行、公共投资管理和运营、政府专项资金和基金的管理和使用、政府履职和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绩效情况。 二、聚焦绩效审计项目计划。根据审计法律法规、本级党委政府要求及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,紧扣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、紧密联系当前的社会环境,选择群众关心、社会关注度高,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环境保护等有较大影响、资金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、重大民生项目资金等作为绩效审计项目,充分论证开展绩效审计的可行性,在年度计划中明确开展绩效审计。 三、聚焦绩效审计评价标准。评价标准主要以政策标准、行业技术标准、绩效目标、民意调查等为参照,设置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个评价标准,其中:共性指标,包括经济性、效率性、效果性、公平性、环境性;个性指标,由审计组根据审计项目及被审计对象特点自行设置个性指标,并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明确。 四、聚焦实施多样化绩效审计。区审计局可单独立项实施“独立型”绩效审计,也可结合财政审计、经济责任审计、专项资金审计等其他类型审计项目实施“结合型”绩效审计,确保逐步将绩效理念贯穿到每个审计项目。 兖州区审计局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,加大对预算绩效、公共投资、民生资金、领导干部履职等审计监督力度,揭示反映问题,规范工作制度,理顺监管体制,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审计贡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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